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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把握农业强国建设的深 刻内涵,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塑造中国特色农业经营方式和金融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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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农业有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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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农业强国既有共同特征,也有基于本国国情和农情表现的自身特点。从农业强国的一般表现来看,可将全球农业强国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农业资源禀赋丰裕,人少地多,以机械装备替代劳动力,强调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不断提升的强势农业模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为典型的规模化农业强国;一类是农业资源禀赋相对稀缺,人多地少,以技术、资本替代土地,强调土地和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的强势农业模式,荷兰、以色列、日本为典型的精细化农业强国。
区别于全球农业强国规模化、精细化农业模式,我国农业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情特征以及农业多元资源禀赋、产业类型、经营方式的农情表现,应发挥农业比较优势,体现鲜明的中国特色。
资源禀赋丰富多元。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势复杂,气候、物种具有显著的多样性,土地、水资源分布不均,多元性成为我国农业最显著的特征。有的区域重在规模化生产,要求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有的区域重在集约化经营,要求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有的区域适宜粮食等资源性农产品生产;有的区域适宜特色农产品生产。我国建设农业强国,要依据自己的国情农情走自己的道路。
充分满足食物供需平衡。作为人口大国和农产品消费大国,满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国之大者。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7亿吨,较2021年增加368万吨,增长0.5%,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将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始终握在自己手中。蔬菜、水果等多元化食物总量和人均占有量在全球更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资源性农产品进口大国,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性农产品的对外依存度,实现食物供需平衡,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需要解决的重要任务。
适应发展阶段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快速推进,我国经济总量已达到121.02万亿元,人均GDP稳居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并即将跨入高收入国家门槛。但最大的不协调仍是工农两大产业发展不协调,最大的不平衡仍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仍是农村发展不充分。面对挑战,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与中国经济体量和工业、服务业水平相当,符合发展阶段的农业强国。
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我国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不仅体现在城乡不平衡,也体现在不同区域的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基于不同的农业资源禀赋,特别是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阶段差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不一致,要求不一、阶段不一,实现目标不一,发展不平衡特征明显。要求加大对后发展地区的要素投入力度,释放多方面的积极性,实现超越式发展,达到均衡增长的要求。
大国小农底色显著。以小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是我国农业大国的底色。尽管这些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小农户也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不断分化,但普通农户数量仍达2.6亿,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5%以上。用历史观和发展观看待小农问题,在建设农业强国进程中,帮助、组织、提升、发展、富裕小农,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以中国特色农业经营方式为全球提供小农户发展模式意义重大。
要体现大国小农底色
以中国式现代化特征表现的农业强国,基本定位要求坚持以我为主的产业安全观,以自己的资源解决自己的问题,以自己的供给满足自己的需求。我国最大的国情是人口众多,最基本的农情是大国小农,建设农业强国最重要的任务是帮助、组织、提升、发展、富裕小农。在此背景下,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领占农业经营主体95%以上的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将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进程中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区别于全球其他农业强国的重要方面。
服务产业多元。服务产业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农林牧渔产业,也包括互联网、观光休闲、农产品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不仅为农业的产品生产过程服务,也为农民的生活服务,产业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服务链不断拓宽延长。
服务方式多元。服务环节多元。以种植业生产为例,有提供从种到收全过程的服务,也有聚焦某一个环节或几个环节提供的服务。服务内容多元。商品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不断完善创新。由线下服务拓展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与精准度。此外,委托方式、验收方式也不断表现出多元特征。
服务主体多元。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包括农业农村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等公益性组织;有国有大型企业如中国中化集团、供销总社、邮储银行;有民营企业,如田田圈、金丰公社;也有众多专事服务的合作组织与其他组织机构。2021年全国有90万家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从事托管、半托管的组织达到45万家。
服务对象多元。接受服务的对象分化明显,既有各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主体(包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也有近年来进入农业各产业、领域的农业从业者。当然,数以亿计的普通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更是可以享受到无处不在的社会化服务带来的好处。多元化供给与多元化需求构成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区别于世界大多数国家单一供给、单一需求的鲜明特征。
发展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意义重大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当前我国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但基于我国的国情农情,大力发展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意义重大。
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实现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挥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检索1978~2021年我国农业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进程中,农业劳动力由1978年占全部劳动力的70.5%下降到2021年的22.9%,几乎每年减少一个百分点。从事第一产业的绝对劳动力由2002年历史最高人数的3.66亿下降到2021年的1.7亿,平均每年净减1000万人以上。农业各产业发展、重要农产品产量均实现历史性跨越。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既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要发展壮大各类新产业新业态。不仅要对不同产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提供各类性质的服务,而且研发、品牌、营销、创意等增值服务有助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比较收益,同时将现代经营方式、工业化理念植入农业,将产加销连贯成完整的产业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加快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在我国以小农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长期存在的背景下,必须处理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相对于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增长形成的土地规模经营,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主体倾向于在土地经营权归属明晰并有保障的基础上获得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创新发展不仅能够促进服务规模经营,也将促进土地的流转集中,共同作用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进程。
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我国农户土地规模小且资金不足,制约了小农户对现代农业技术的使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专业化特征,立足生产全过程,利用专业技术人员、专用设施装备、专门营销网络,为普通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提供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等全方位服务;通过先进科技和物质装备的运用,帮助生产主体减轻劳动投入,缩短对新技术新装备的摸索过程,最终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高效提升。
丰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内涵。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在丰富统一经营内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激活了统一经营的功能,提高了各类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二是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类型多元的市场经营主体成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市场主体相互补充,丰富完善了我国农业的双层经营体制。
释放多元主体积极性
加强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有要求,农民群众有意愿,政策有支持,释放了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实践中有大量丰富的案例,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系统化、服务模式差异化的创新趋势,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涵和外延。
专业化服务组织蓬勃发展。近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推动整个行业的系统整合与专业分工。服务领域逐渐涵盖农业全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在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积极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广阔市场吸引了大量有基础、有能力、有情怀的国有企业关注。中国中化集团借助“国字号”招牌聚焦农业全产业链,打造MAP模式,布局全国农产品核心优势产区,建立技术服务中心,提供农业生产性托管服务,发放金融贷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全国各地建立为农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土地托管和测土配方、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从单一传统的流通服务功能拓展到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民营企业广泛参与。以工商企业主导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化。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以田田圈互联网平台为载体,致力于为农户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农资产品、植保技术服务、资金支持,构建了全方位对接农户需求的“三农”社交和服务生态圈。
政府行为有效引导。由于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单纯依靠市场条件下的经营性服务面临着一些不易克服的难题。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有利于解决当前服务组织发展不健全、服务能力弱、要素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引导不同市场主体实现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
通过长期探索,多元化服务主体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一是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而形成的服务规模经营,在新的条件下实现了土地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共享。二是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益。专业化的服务可以节省生产成本、拓宽交易渠道、降低交易费用、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培养造就了各类人才。一方面,加快了农民职业化进程,使普通农民成长为具有人力资本的职业化农民;另一方面,一批创新创业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迅速成长为能力更强、与现代农业发展形势更为契合的高素质人才。四是走出了中国特色规模化经营道路。多元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催生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据此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让农民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都能享受到发展红利。
金融支撑必不可少
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释放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其中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农户的金融服务,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们已经构建出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这种支持保护体系包括价格、补贴、税收、基础设施、科技、金融产品等,但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农户数量巨大,每年的农业补贴以及预算内财政支农安排总体上相对有限,金融支撑必不可少。
农村金融改革经过几十年的创新努力,已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机构多元(政策、商业、合作)、产品多元(金融、保险、信贷、信托等)以及服务多元(实体、互联网)的农村金融支农强农框架体系,较好地顺应了金融需求方主体多元(普通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需求多元(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小额普惠以及大额贷款)以及组合多元(由单一信贷、单一保险向“保险+信贷”等多元化转变)的形势。但挑战也随之产生,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众多非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以及大型农业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缓解了农村金融供需不均衡的压力,大型农业企业以及运行良好合作社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但由于长尾效应,一些普通农户的金融需求仍未得到充分解决,过度竞争使一些中小农信社生存压力过大。
简而言之,部分小农户小额金融需求满足仍然困难;部分信用社、农商银行生存不易、发展更难。亟需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的金融服务,创新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提高全方位、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更准确的定位。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分工定位不同,要建立统一市场和运行良好的金融系统,但也不能无序竞争,须做好风险防控。政策性银行作为国家层面支持“三农”的制度安排和重要手段,能够把财政和社会资金引导到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和薄弱环节,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可有效发挥先锋主力、补齐短板、逆周期调节等职能作用。对于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业务优势,积极探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模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主业,强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作用。民营银行以及互联网银行要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提供小额、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更专业的机构。法国有农业信贷银行,日本有政策金融公库和农林中央金库,美国有农民家计局、商品信贷公司、小企业管理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等组成的政策性金融系统和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用银行、合作社银行等组成的合作金融系统。国际经验表明,通过直接面向农民的合作性银行体系或政策性银行体系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虽然我国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机构繁多,但力度还不够,应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真正面向农民的金融机构,而政府相应的扶持和补贴也应聚焦于这类机构,构建真正的支农主渠道。
更精准的服务。不仅要盯住大农企、盯住好产业,还要落实中央要求,服务于普通农户,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实事求是地讲,如何与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命运共同体、打通“最后一公里”,不仅是农民的需要,也是金融部门的需要。
更创新的产品。当前,金融支农的概念在不断扩大,产品也在不断创新,应借助数字技术构建大数据平台和应用场景,满足不同主体的不同诉求。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农户的特点,要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等,让金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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